原标题:男人爱情不成鸣枪要挟 不合法持枪获刑一年
2月14日,30多岁的周某接到了法院判定:犯不合法持有枪支罪,判有期徒刑一年。
周某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区,上一年初与王岗镇20多岁的张某相识,谈起爱情。上一年夏天,二人豪情出现问题,张某提出分手,周某不容许,二人联系就一向僵着。上一年10月30日下午,周某给张某打电话提出碰头,张某回绝,二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。
当晚18时多,周某约兄弟王某开着车公然来到张某家门口,大喊张某姓名。张某弟弟及亲属出来敷衍,周某竟从车里拿出一支蛇矛吓唬他们,张家人回院紧关大门。20时多,周某及王某再次到张家门口,见大门紧关,便拿出蛇矛对大门开了一枪。次日清晨3时多,周某和王某开车第三次来到张家大门口,又拿出蛇矛对准门口电线杆上的摄像头开了一枪。天亮后,张家人到辖区派出所报警。
民警当天就在呼兰区将周某及王某捕获,并缉获周某手中的蛇矛。经判定,周某手中的蛇矛以火药为动力,能发射弹丸。王某因参加了蛇矛弹丸的制造,并在案发当天将十几颗弹丸装入蛇矛内,相同因犯有不合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