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省2015年创建推广“无欠薪项目部”活动,从源头治理欠薪问题,纳入活动的企业没有发生拖欠工资行为。这一举措在2016年将在所有施工项目全面展开。
“民有所呼、我有所应,民有所求、我有所为”,对待农民工的态度,体现出一座城市的善意和温度。福州的“无欠薪项目部”活动,从源头上遏制了恶意欠薪现象,折射出当地政府对农民工利益真心实意的关切。
干活挣钱天经地义。然而,农民工血汗钱被拖欠的事件却不断发生。据调查,既有建筑业,又有制造业,既有民营企业、又有政府项目,特别是中小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明显增多。“门难进、钱难要,维权难度大、维权成本高”,万般无奈之下,有的农民工便不惜裸奔、爬桥,甚至“以跪相求”、“以命相争”。
《劳动法》规定:“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、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”。早在2011年2月,“欠薪入罪”就已被纳入刑法。然则,欠薪这个“结”何以如此难解呢?从根本上说,一是处罚欠薪者往往使用经济手段,让某些人有恃而无恐;二是监管部门工作懒散、作风漂浮,平时不督促、年末打“突击”。如若各地都像福州那样未雨绸缪、抓早抓小,何至于把欠薪矛盾激化成复杂的社会问题?
打击恶意欠薪须多管齐下。一是对恶意欠薪“零容忍”,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责令停业整顿、降低或取消资质,吊销营业执照,直至追究法人的刑责;二是对正当的讨薪行为给予补偿,让讨薪者不再“越讨越亏”;三是建立准入机制,把不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;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力度,对履责不到位的个人、部门实行连带追责。
对欠薪问题管不管、怎么管,拷问着官员的宗旨意识、检验着部门的工作作风。然而,欠薪往往与各种纠纷交织,治理整顿并不容易。莫让欠薪成农民工永远之痛,不仅需要劳动监察部门真抓落实、常抓监管,更需要在政府主导下整合资源、在部门联动中“久久为功”。